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定义,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要素:一是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即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即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案例一:虚构保险产品骗取客户资金
案情介绍
张某某作为某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利用熟人关系,以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与投资人签订保险合同。张某某收到的钱款部分用于支付先前承诺的3%月利息,部分用于个人开销。由于张某某能按期支付利息,越来越多的人找她投资,返还的利息也逐渐增多,最终张某某无法支付本息。几年下来,她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集资2000多万元,投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案件查处
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罚款10万元。
案件评析
近年来,保险代理人队伍不断壮大,对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少数法制意识淡薄、利欲熏心的代理人混迹其中,欺骗消费者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本案中的张某某正是利用了消费者急功近利、贪图高额收益的心理,从熟人朋友下手,以假乱真兑付初期利息,从而骗取了更多客户的钱财。
防范要点
消费者首先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熟人的口头宣传和承诺,尤其是高息回报要谨慎;其次要掌握基本的保险常识,具备基本的合同识别能力,必要时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确认保险合同的真伪,发现可疑之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遇到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鼎诚人寿温馨提示
高收益代表着高风险,保持警惕,拒绝高利诱惑,防范非法集资。购买保险请认准官方渠道,避免与代理人签订私人合同。
案例二:私下签订理财协议骗取资金
案情介绍
保险代理人祝某因销售业绩突出,被公司评为“精英会会长”、“白金业务员”,且连续几年无投诉。祝某为获取保险销售佣金,向客户承诺高额保单收益,造成巨额亏损。为弥补亏损,祝某利用客户信任,与30多名客户私下签订理财协议,骗取客户资金。至案发,祝某除偿还被害人370余万元外,实际诈骗被害人资金1012万元。
案件查处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祝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案件评析
本案中,祝某作为“销售精英”、“白金业务员”,且连续几年无投诉,执业口碑似乎不错,但这些荣誉只是对代理人既往销售业绩的肯定,不是资信证明书,更不是对代理人道德品质的一贯承诺。从本案来看,再优秀的代理人也可能唯利是图,从而触犯法律底线,损害消费者利益。
风险警示
消费者要切实为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信代理人的身份,不要和代理人个人签订任何私下协议,更不要轻易把资金托付给代理人个人代为理财。
鼎诚人寿温馨提示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保险公司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杜绝保险公司及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合同等所有从事销售活动的人员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2.杜绝存在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高风险人员入司。
3.杜绝未通过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专题培训考试的人员上岗。
4.杜绝不签订“不得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承诺书的人员留司。
5.杜绝未签订“离职后不得以保险公司或保险产品名义从事非保险经营活动”的承诺书及保密承诺的人员离司。
6.严格职场管理,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杜绝不法分子冒充保险从业人员混入职场进行非法活动。
消费者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保险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购买过程中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
查人员
查看销售人员展业证书等证明文件,必要时致电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查产品
通过查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网站,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核实保险产品真假。
查单证
交费后要求销售人员及时提供正式保单和保费发票,并认真鉴别保险单证的真伪,真保单上有保险公司印章且为电脑打印,不应有人为改动、手写的地方。
配合做好缴费
消费者所交保费超过1000元时,应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保险销售人员。
配合做好回访
购买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保险产品后,积极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
鼎诚人寿防范非法集资的举措
通过培训提高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
加强对单证、印章、流程、职场的管理;
对基层干部做到任前考察、任中培训、离任稽核,发现问题及时追责。离职解约后采取适当方式对外公布,避免其利用原有的身份和业务关系,借用公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同时对员工、代理人加强合规教育、法制教育。
对风险管理师的培训
不销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认清非法集资法律责任,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不贪图快钱、热钱,对自己、家人、亲友、客户负责;
严格规范保险单证印章,防止“馅饼”变“陷阱”;
严守职业操守,严格合法展业。
防范非法集资需要消费者、保险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共同努力,提高风险意识,严守法律底线,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通过学习和掌握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保障自身利益,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